【深房中协·规则解读】同业竞争保证金:缴存、监督与异议
首段:【深房中协·规则解读】:《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同业竞争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确立监事会监督与自律专业委员会年度报告机制,第六条规定了扣罚决定的异议程序——十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据。同业竞争保证金是行业公平竞争的资金化约束。
整体把握
签约机构缴存保证金,违反协议被裁定扣罚——这套机制的资金监督与异议程序,是机构参与前必须了解的运行规则。
资金监督机制
一、监事会监督+年度报告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同业竞争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四条,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监事会负责对保证金的收支状况予以监督;自律专业委员会应每年末向监事会报告保证金年度内收缴、收支、使用情况。资金流向有制度化的透明安排。
扣罚与异议程序
一、十个工作日的异议窗口
依据同办法第六条,经自律委员会裁定,签约机构确有违反保证金协议约定行为的,自律委员会向签约机构发出扣罚保证金决定;签约机构对扣罚决定存在异议的,应自扣罚决定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律委员会提出,并提交相应证据资料;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同接受处罚。异议是权利,期限是代价——错过十个工作日,异议权就没了。
实际业务中可以重点核对
签约机构保证金事务三查:账户状态与年度收支报告(监事会监督机制);若收到扣罚决定,核对事实依据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异议(附证据);日常经营对照保证金协议的竞争行为条款自查。
规则依据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同业竞争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第四条: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监事会负责对保证金的收支状况予以监督。自律专业委员会应每年末向监事会报告保证金年度内收缴、收支、使用情况。
- 第六条:经自律委员会裁定,签约机构确有违反保证金协议约定之行为的,自律委员会向签约机构发出扣罚保证金决定。签约机构对自律委员会发出的扣罚决定存在异议的,应自扣罚决定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律委员提出,并提交相应证据资料。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同接受处罚。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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