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新房什么时候开卖、卖多少套、什么价,信息公开有规矩吗?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新房什么时候开卖、卖多少套、什么价,信息公开有规矩吗?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公开销售不是开发企业的姿态,是法定动作。

常见问题

Q|怎么知道一个楼盘是不是「一次性全开」?

A|看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公示。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三条,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公示范围是「全部」预售商品房——分批藏货、饥饿营销式的挤牙膏开盘,与一次公示的要求不符。

Q|「内部认筹」「提前内部认购」是怎么回事?

A|属于被禁止的非公开预售。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三条,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正规的预售在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下进行;绕开公开程序的「内部通道」,本身就不合规,也往往是炒作预期的工具。

Q|公示的预售价格和实际成交价,能差多少?

A|公示价格是明码标价体系的组成部分。依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依据第十四条,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实际成交低于公示价的优惠可以谈,但加价销售、广告价格信息不实是违规。

Q|促销活动的规则信息,也要求公示吗?

A|要求。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公示有关规则,不得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限时特价」「一口价房源」等促销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完整公示后再作决定。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发布主体:深圳市人民政府
  • 第十三条: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布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
  • 第九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第十四条: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发布主体:深圳市人大
  • 第十七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公示有关规则,不得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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