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预售许可怎么申办?条件、材料、流程一次说清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预售许可怎么申办?条件、材料、流程一次说清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列明许可条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列明申请材料清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要求销售现场公示预售许可证。预售证是项目合法销售的总开关。

常见问题

Q|项目达到什么条件才能申请预售许可证?

A|对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逐项过: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形象进度达标;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等。条件不齐就申报,只会被退回重来。

Q|申请预售许可要交哪些材料?

A|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建议按清单逐项建档,避免补件往返。

Q|预售方案里要写什么?

A|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分层平面图。预售方案是后续销售行为的基准文件,方案内容与实际销售安排要一致。

Q|拿到预售证后,销售现场还要做什么?

A|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材料在营业场所公示;采取预售的,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不是可选项,是销售现场的法定义务——也是购房者核验项目合法性的直接窗口。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发布主体: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六条: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形象进度达标;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等。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发布主体: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发布主体:深圳市人民政府
  •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材料在营业场所公示;采取预售的,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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