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接楼盘推广前,怎么核验项目手续合不合法?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第十一条列明不得转让的情形;协会《关于警惕小产权房交易及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引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违者处五万元罚款。自媒体的推广同样属于服务链条——项目不合法,推广即踩线。
常见问题
Q|开发商找我推一个「内部认购」项目,还没拿预售证,能推吗?
A|不能推。依据《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第十一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协会《关于警惕小产权房交易及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引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违者处五万元罚款。未取得预售许可、权属不齐的项目即属手续不全——「内部认购」「VIP登记」的说法改变不了无证销售的性质,帮它推广引流,账号就成了违规销售的助推器。
Q|项目说有预售证,怎么确认是真的?
A|两个动作:要求对方提供预售许可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核对项目名称、楼座范围、有效期);通过销售现场公示信息或主管部门公开渠道核验(预售项目的证照信息属应当公示的信息,核验有正当途径)。证件模糊不清、范围对不上的,不推。
Q|推小产权房、回迁指标房的广告单,价格很高,能接吗?
A|不能接。小产权房属禁止交易标的(依据《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第十一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协会多份提示均将其列为禁止代理与推广的范围。高价单背后是高违规风险——这类推广一旦发布,账号被认定高风险几乎没悬念。
Q|项目手续核验的记录要留吗?
A|要留,而且这是保护自己的关键。核验材料(预售证照片、查询截图、沟通记录)与合作协议一并归档。一旦项目出问题被倒查推广链条,完整的核验留痕是账号证明「已尽合理注意」的凭据;没有留痕,「我不知道项目有问题」就只是一句空话。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 第十一条:房地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已明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违者处五万元罚款。
发布信息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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