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协会说法》: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声誉,不可为!

20232月《协会说法》: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声誉,不可为!

 

(鹏仔):近期我关注到咱们业内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或者互联网平台发布损害、诋毁同行言论的行为有所冒头,这可不是好现象呢。

(芥芥):是的,这种现象协会将持续关注并严肃惩戒。协会一直致力于面向全社会树立房地产中介行业专业化、职业化形象,却屡屡发现我们行业内存在这样一个怪圈:一方面房地产中介人被“黑化”,服务被轻视,价值被贬低,负面问题总被媒体或公众无限放大;另一方面则是同业之间自相“残杀”,相互抹黑——一家地铺出问题,整个片区忙着转发“**公司出事啦”;客户前脚从地铺出来,后脚就有其他家同行“善意提醒”客户“你被骗啦”……房地产中介行业只有走出这样的怪圈,形成对外团结一致自尊自爱,对内平等互信理性竞争,才有可能“站”着把钱赚了,成为真正受尊重的行业。

基于此,协会在2016年就把“严禁任何机构及从业人员私自散布、传播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的信息”列为不得触犯行业底线行为。后来也将此行为纳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的“行业黑名单”行为。

(鹏仔):添油加醋抹黑同行是最低端竞争手法殊不知,抹黑同行或放大不良行为的同时,给消费者形成对整个行业的负面印象,自己的服务和专业度在消费者心中也会大打折扣。

(芥芥):对,我们行业不纵容业内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声誉的做法。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直接给予列黑处理,目的就是引导行业内树立同声同气、合作共赢的良性竞争格局,逐步扭转社会舆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不良印象。

近期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就审议了一批因此行为被禁业一个月处理的违规人员(详见《关于对近期行业违规行为予以自律惩戒的通报》),在被禁业期间,经纪机构不得委派其直接参与任何房地产交易业务,含买卖、租赁及关联服务。

(鹏仔):真是得不偿失!我在此呼吁咱们全行业都要有维护行业集体形象的意识,坚决不做伤害行业整体利益和形象的事!

(芥芥):对的,打破同业间不合作陋习,在尊重互信基础上建立行业内合作共赢理念,构建行业新生态还是靠全行共同行动和支持。

目前包含机构、人员的共计34条“行业黑名单”行为具体有哪些?可查看《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这些行业底线我们都要守住!凡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机构、分支机构及人员,自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之日起由协会对外公示,公示时长原则上为两年。情节严重的,自律专业委员会审定可终身禁业哦

另外,深圳房地产中介行业已与全国34省、市行业组织实现信息互认共享,对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经纪人员或经纪机构实施联合惩戒。所以,切记包括“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声誉”在内的黑名单行为不可为!

【芥芥话你知】

小贴士:

协会郑重提醒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形象与大家休戚相关,为吸引公众眼球、逞了一时���快的不当宣传,影响的不只是某一家企业的声誉,更是对行业整体形象的抹黑,从企业、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这些竞争、打压无疑是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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