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同一套房,APP一个价、门店另一个价,该信哪个?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同一套房,APP一个价、门店另一个价,该信哪个?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三)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渠道信息打架,本身就是违规信号。

常见问题

Q|网上标价280万,到店说300万,这正常吗?

A|不正常,且涉嫌违规。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三),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低价引流、到店加价是典型套路——保存网上报价截图,向机构提出质疑,必要时向协会反映。

Q|同一套房在不同平台的信息差别很大,怎么判断哪个是真的?

A|三步验证:先问发布机构要房源的书面委托与最新信息确认;再核对关键信息(面积、价格、抵押状态)是否能提供凭证;对差别巨大的,以产权人确认的信息为准。依据168号文(三),机构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关键信息说不清、凭证拿不出的,按存疑处理。

Q|看中的房子,经纪人说「网上信息过时了」,可信吗?

A|部分可信,但要落实到书面。信息更新有滞后是客观情况,但「过时」不能成为报价与关键条件随口变动的理由。要求对方提供产权人确认的最新委托信息,把价格、面积、交易条件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口头解释再合理,也不如一张纸可靠。

Q|发现房源信息明显造假(假图、假价格),能向谁反映?

A|三个渠道:向发布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更正;向发布平台投诉(平台对虚假信息有处置义务);向协会反映(电话0755-83545354),协会对违规发布行为有行业自律处理机制。反映时附截图、链接、时间等证据,处理效率会高得多。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建房〔2016〕168号)
  • (三):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当实名在网站等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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