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按揭分会管理办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入会邀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单位::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英文缩写SRBA,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08年1月16日,是由在深圳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咨询的企事业单位、经纪人员及从事房地产市场研究的专业机构自愿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协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组织章程,实行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规范。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入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成为团体会员。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合法权益,谋求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现诚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单位加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一、团体会员权利
    A类团体会员:
      1.免费办理机构数字密钥权利(400元/年,首次办理介质费150元/个);
      2.享受办理开展经纪业务的个人密钥之权利;
      3.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本会章程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对本会工作建议、监督、批评的权利;
      5.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业务培训,享受优惠待遇;
      6.优先取得本会的信息及编辑出版的书刊和资料;
      7.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其他服务。
    B类团体会员
      1.免费办理机构数字密钥权利(400元/年,首次办理介质费150元/个);
      2.享受A类会员3-7项权利。
    二、团体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遵守协会制订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3)接受协会的监督、检查和自律规范管理;
      (4)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配合开展行业调查和统计;
      (6)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会费标准
      (一)A类团体会员:3000元/年;B类团体会员:1500元/年;
      (二)理事单位:8000元/年;
      (三)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四)按揭分会: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团体会员3000元/年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协会按揭分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