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新房什么时候开卖、卖多少套、什么价,信息公开有规矩吗?

知识问答买租消费者视角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新房什么时候开卖、卖多少套、什么价,信息公开有规矩吗?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房中协)提示:新房预售时间、房源、方式和价格应按深圳规则公开;查询应进入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及现行商品房价格备案查询渠道。

本文要点

  1.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及预售时间、地点、方式和价格。
  2. 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
  3. 项目房源、销售状态可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价格备案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现行查询入口核对。

常见问题

Q|怎么知道一个楼盘是不是「一次性全开」?

A|看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公示。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三条,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公示范围是「全部」预售商品房——分批藏货、饥饿营销式的挤牙膏开盘,与一次公示的要求不符。

Q|「内部认筹」「提前内部认购」是怎么回事?

A|属于被禁止的非公开预售。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三条,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正规的预售在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下进行;绕开公开程序的「内部通道」,本身就不合规,也往往是炒作预期的工具。

Q|公示的预售价格和实际成交价,能差多少?

A|公示和备案价格是价格核验的重要依据,具体成交优惠及适用条件应以项目正式文件和合同为准。消费者应核对是否存在价外加价、未明示收费或广告价格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不宜笼统写成‘低于公示价都可以谈’。

Q|促销活动的规则信息,也要求公示吗?

A|要求。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公示有关规则,不得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限时特价」「一口价房源」等促销规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完整公示后再作决定。

相关提示

查询入口: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s://fdc.zjj.sz.gov.cn/)进入“房源库—一手房预售/现售”查询项目、房源及销售状态;商品房价格备案信息可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amr.sz.gov.cn/)“政务服务—常用查询—价格信息查询”栏目进入现行系统。

规则依据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发布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
  • 第九条(节选):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第十四条(节选):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发布主体:深圳市人民政府;文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修正
  • 第十三条(节选):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
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发布主体:深圳市人大
  • 第十七条(节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公示有关规则,不得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10-13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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