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被认定违规有了不良记录,怎么整改、记录公示多久?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房中协)提示:先核对认定文书、异议期限和公示类型;认定有误的依规则提出异议,认定无误的按要求整改并保存材料。
本文要点
- 对协会不良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自律惩戒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 整改内容应以自律决定或整改通知的具体要求为准,完成后留存业务处理、客户沟通和内部改进材料。
- 普通不良行为信息公示期为3年;行业黑名单按对应规则和具体决定的期限公示。
常见问题
Q|被认定不良行为,第一步该做什么?
A|先评估认定是否有误,再定应对路径。认为认定有误的,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第十七条,可在收到《自律惩戒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律专业委员会提出异议——经核实确有错误或难以查证的,撤回决定并取消公示信息;认定无误的,立即整改并执行决定,逾期未提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决定生效。路径只有两条:有据的异议,或踏实的整改。
Q|整改要达到什么程度?
A|以自律决定、整改通知所列事项为准,逐项完成并留痕。可包括纠正相关业务、妥善处理客户事项、修订内部流程、开展培训等;是否整改合格,应由有权作出处理的组织按规则确认,不能仅凭机构自行说明。
Q|不良行为信息要公示多久?
A|3年。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机构或房地产中介人员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及自律惩戒结果,在协会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不良行为信息公示期为3年,3年期满后不再对外公示,转入历史资料在后台保存;「行业黑名单」除外,依黑名单行为对应的禁业时间对外公示。普通不良记录三年翻篇,黑名单按禁业期——但翻篇前的每一天,记录都是公开的。
Q|黑名单的公示期限和退出规则是什么?
A|依据协会黑名单办法第十一条,公示时长原则上为两年,特殊情况由自律专业委员会裁定;公示期满后转为历史资料保存,不再对外公示。能否变更、撤回或提前结束,应以异议、申诉规则及具体处理决定为准,原文没有‘一律不得提前退出’的表述。
相关提示
查询入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政府公示信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amr.sz.gov.cn)“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深圳本地市场监管处罚信息;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https://www.szfzx.org/)查询协会自律公示与通报;查中介人员、机构从业状态,可登录“深圳新经纪”小程序,点击我的-更多-公共办事-找经纪人、找机构。
规则依据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现行版本:2025年6月20日第六次修订
- 第十七条(节选):当事人对不良行为认定情况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自律惩戒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律专业委员会提出。经核实发现自律决定确有错误或者难以查证的,由自律专业委员会撤回该自律决定并取消相关公示信息。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自律决定生效。
- 第二十七条(节选):房地产中介机构或房地产中介人员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及自律惩戒结果,在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不良行为信息公示期为3年,3年期满后不再对外公示,转入历史资料在后台保存。「行业黑名单」除外,依「行业黑名单」行为对应的禁业时间而对外公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现行修订日期:2024年4月26日
- 第十一条(节选):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机构、分支机构及人员,自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之日起由协会对外公示,公示时长原则上为两年。如有特殊情况的,由自律专业委员会裁定公示时长。公示期满后,相应「行业黑名单」记录转为历史资料保存,不再对外公示。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10-13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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