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经纪”专业服务承诺公约
拥抱合作共赢的“深圳新经纪”时代,以专业服务赢取消费者尊重!我司为此自愿作出以下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规范,遵守单边代理规则,以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为首要任务,绝不与对方经纪人及他人串通赚取差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绝不以“返佣”、“诚意金”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唆使消费者签订委托合同。
三、真实有效房源信息是我们的信誉保障,绝不发布、推广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房源广告,绝不发布“货不对版”的房源广告。
四、保障委托人对于交易安全、效率的诉求,是“深圳新经纪”从业者专业服务的基准,我们将及时、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交易进度、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坚定维护第一委卖经纪方的优先权。不拒绝委买经纪方看房、洽商的合理要约。
六、���展业务过程中,对于我方系委卖/委买经纪方的身份,如实告知对方经纪方,合作共赢。
七、绝不绕开对方经纪方,私下联系卖方/买方洽商交易相关事宜,绝不怂恿、胁迫、诱导卖方/买方解除委托关系。
八、本着承诺即做到为宗旨,绝不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进行虚假或不实承诺。
九、严格依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向卖方/买方负责,依所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因与对方经纪方的分佣无法达成共识或存在分佣争议,影响、阻碍委托人获得应有服务。
十、不为非本机构代理的消费者提供网签等交易服务;不协助消费者或金融担保等第三方机构以自助交易名义网签合同。
监督电话:83545354-611 承诺方: 公司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