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规则解读】返佣为什么被抵制:承诺背后的三层风险

规则解读买租消费者视角

【深房中协·规则解读】返佣为什么被抵制:承诺背后的三层风险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房中协)提示:返佣风险不在‘优惠’二字本身,而在于主体无权、条件不明、未明示入账、违反协会自律要求或影响消费者独立判断。

本文要点

  1. 现行法律允许向交易相对方明示折扣并如实入账,返佣不能一概认定为商业贿赂。
  2. 个人口头承诺、机构未确认、资金来源和兑现条件不明,是最直接的履约风险。
  3. 选择服务机构时,应优先比较房源核验、合同说明、收费透明和风险提示,而不是只看返还金额。

整体把握

消费者眼中的「返佣」是打折,行业眼中的「返佣」是不正当竞争。两种看法之间,藏着三层你可能没算过的风险账。

第一层:先分清法律与自律边界

一、返佣不能一概作同一法律定性

返佣的法律评价需要具体分析。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允许向交易相对方明示折扣并如实入账;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以谋取交易机会、虚假宣传或违反协会自律要求,则可能产生不同责任。不能写成‘返佣承诺从规则层面一律不被允许’。

二、兑现全靠对方自觉

个人口头承诺或私人转账安排,常见风险在于授权不清、条件不明、证据不完整。消费者应要求优惠由机构书面确认,写清金额、条件、时间和支付主体,并核对最终收费清单。

第二层:诱饵背后的成本与主体存疑

三、返佣的资金来源存疑

应核对优惠资金由谁承担、是否经机构或项目方授权、是否依法入账。建房〔2016〕168号关于中介机构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返佣的规定,只调整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不宜据此推断面向消费者优惠的资金来源或真实性。

四、成本终将转嫁

低价或优惠可能影响服务配置,也可能是正常经营策略,不能预设必然转嫁。应把服务项目、完成标准、收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写入合同,用可核验条款判断是否真正优惠。

第三层:交易决策被利益干扰

五、返佣让你忽略真正重要的东西

返佣话术的核心效果,是让你的注意力从「这家机构靠不靠谱、这套房有没有问题」转移到「能返我多少钱」。恰恰在返佣吸引下做出的仓促决策,最容易踩中房源瑕疵、资金风险的坑——返几千块的佣,可能亏几十万的房。

六、正确的选择逻辑

用这四个维度筛出来的机构,比返佣承诺靠谱得多。

实际业务中可以重点核对

面对返佣承诺三问:谁承诺、是否有权;条件和时间是否书面明确;全部收费与优惠是否明示并依法入账。三项都清楚,才能进一步评估。
投诉举报:投诉请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https://www.szfzx.org/)-“投诉举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新经纪”AI对话在线投诉。投诉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83545354-611。

规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发布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6月27日修订,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 第八条(节选):经营者不得采用给予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相关款项应当如实入账。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发布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
  • 第十八条(节选):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关于规范行业“返佣”行为的通知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文件内容(节选):文件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规定,并据此对行业内以“返佣”“返还提成”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作出自律规范。引用该文件时,应同时结合2025年修订后的现行法律条文,区分协会自律要求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认定。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10-13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交易百科 #深房中协#行业规范 #不正当竞争#深圳 #返佣风险 #消费决策 #佣金
🔍 规则共校|欢迎您来提意见
如您发现内容存在以下情况,欢迎反馈:
① 法规名称、文号或条款引用有疑问
② 法规版本已更新或失效
③ 内容表述与实际业务场景不符
怎么反馈?
请联系协会工作人员留言,并附上:
文章标题 + 具体位置 + 问题说明
✅ 经核实后,我们将及时修正,并对有效反馈给予感谢与奖励。
条文引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原文为准。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