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2024年度年报工作将于4月30日正式结束,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补报申请。请尚未报送机构430日前完成年报的报送工作。

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的机构,将依据“诚信评价规则”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列为“预警”对象,扣减相应诚信分值,由市住建局载入诚信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同时抄送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83545354-612

协会人工客服企微微信(扫描添加):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