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统一使用“行业监管重要信息公示栏”模板的通知

关于延迟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统一使用“行业监管重要信息公示栏”模板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60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中介人员

日前,我会发布了《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统一使用“行业监管重要信息公示栏”模板的通知》(深房中协秘字〔2021〕9号)要求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统一使用“行业监管重要信息公示栏”模板要求于2021630日前在机构及分支机构营业现场醒目位置公示。

考虑当前规范管理需要,此前制定的交易指引如二手房居间服务标准流程等公示内容发生变化,原模板内容不再适应新版交易流程,特延迟“行业监管重要信息公示栏”模板实行时间,具体模板以后续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一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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