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工作指引

深圳市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工作指引

深房中协字〔2024〕13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更好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房屋交易便利化服务水平,日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该服务主要是针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在非同一银行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卖方无需提前“赎楼”还清贷款即可完成过户,由买方贷款银行直接发放新贷款用于归还卖方原贷款。此举有效降低了房屋交易的成本与风险,实现了商品房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多方共赢,是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便民利民举措。

一、符合跨行“带押过户”条件

在以下情况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应优先推荐消费者选用市公积金中心跨行“带押过户”业务:

(一)交易房产仅有一个抵押权人的纯商业住房按揭贷款;

(二)交易房产仅有一个抵押权人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或同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三)交易房产有两个抵押权人的跨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二、工作指引要求

(一)积极宣传与推广: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应充分理解跨行“带押过户”业务的意义与优势,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和推广该业务,特别是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消费者选用市公积金中心跨行“带押过户”业务。

(二)专业培训与指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充分了解和掌握跨行“带押过户”业务的操作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防控措施,以便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三)严格遵循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在推广跨行“带押过户”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充分披露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在为消费者提供跨行“带押过户”业务服务时,应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提示等,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并自主决策。

本指引的发布旨在推动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指引要求,共同推动跨行“带押过户”业务的普及和发展,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深圳市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免费监管服务一图读懂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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