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人员基础数据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98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为配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新版网签系统上线,确保系统内房地产经纪行业基础数据准确、完整、全面,现就相关事项再次强调并要求如下:
一、凡需应用新版网签系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须办理电子签章(详见附件);房地产经纪人员须先行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链接:http://tyrz.gd.gov.cn/tif/sso/static/)进行身份认证。
二、所有实名登记经纪人员应对个人在综合服务系统内所载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微信公众号(SRBAVIP)在“交流平台”综合服务系统(https://h5.szfzx.org/),对以下个人信息补填完善并核实确认:当前所在机构、分支机构、行业类别、身份证号码、手机。
三、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对其员工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故各机构应严格根据本司人员实际在职情况(含在分支机构情况),如实、及时在综��服务系统内操作纳入和退出。
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因信息错漏、不实,导致消费者服务投诉的,均将依照《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及主管部��相关要求予以惩戒,有必要的,将限制其系统使用权限。
咨询电话
沈彦东83545354
赵金龙83545354
杨丽华83545354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