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房东要卖房,我有优先购买权吗?微信里谈的条款算数吗?

知识问答买租消费者视角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房东要卖房,我有优先购买权吗?微信里谈的条款算数吗?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房中协)提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有通知期限和法定例外;微信记录可以作为数据电文证据,但是否形成有效约定还要看主体、内容和真实意思表示。

本文要点

  1. 出租人出卖房屋,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明确表示是否购买。
  2. 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 微信等数据电文可视为书面形式,但是否成立合同条款仍需结合主体权限、内容明确性和证据完整性判断。

常见问题

Q|租着房子,房东要把房子卖了,我有优先购买权吗?

A|一般有,但有边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房屋,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享有该权利。未通知或妨害行使的,可依第七百二十八条请求赔偿,但第三人买卖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Q|租金、维修这些事都是在微信里跟房东谈的,聊天记录算数吗?

A|微信等能够有形表现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但聊天记录是否证明双方已就具体条款达成合意,还要看发言主体是否有权、内容是否明确、前后语境是否完整及证据真实性。重要事项最好补签正式书面协议。

Q|对方违约了,除了要求继续履行,还能要求什么?

A|可以主张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比如房东违约收回房屋,除了退还押金,因搬迁、临时住宿等造成的其他损失,可以依法主张。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四百六十九条(节选):数据电文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视为书面形式。
  •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 第七百二十六条(节选):出租人出卖房屋,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或有其他妨害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请求赔偿,但第三人买卖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10-13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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