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勿协助违建房、���产权房交易
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字〔2023〕13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近期,发现违建房、小产权房和旧改指标交易等问题有所抬头。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协助或参与违建房、小产权房及旧改指标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自律处理,情节恶劣的,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纳入行业“黑名单”惩戒;同时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网信、通信管理部门从严查处。
特此郑重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