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73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持续深入做好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建立和完善经营门店、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二、加强对经营门店、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消毒等疫情防范,接待客户要严格实行佩戴口罩、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等措施,配备口罩、消毒用品等必要的防疫物品;
三、落实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做到来访人员情况可追溯;
四、不举办集中式营销、企业聚会、线下员工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五、通过网上、电话预约等方式分流客户线下来访,严格控制经纪门店客户接待总量;进行带看等业务活动时,鼓励通过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减少与客户线下接触的频次和时长;
六、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本企业员工“应接尽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