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协会说法》:请注意,这7名经纪人员因违反“单边代理”规则被公示!

20237月《协会说法》:请注意,7名经纪人员违反“单边代理规则被公示!

 

(芥芥):鹏仔,之前你和我聊过在做业务遇到同行不合作的困惑。现在随着我们行业自律规则不断完善、网签系统不断优化,近期你在二手房交易跨机构握手合作方面是不是比较顺畅了?

(鹏仔):是的,现在我们经纪人员基本尊重二手房交易“第一委卖优先”的权利,但,我也好奇是否还有其他同行基于“利己”等原因仍在违反新规呢?

(芥芥):嗯,您说的这个情况还是有的,不过在说违规情况之前,还是要肯定各机构(包括贝壳、美联、糯家、乐有家、链家等)有“大品牌”担当意识,凡出现其品牌/机构下的经纪人合作存在不顺畅等情况,都将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积极组织调解。自今年自律会第三次会议后,查实违反新规的量有很明显下降,第二季度因违反新规被自律处理环比骤降47%。

这也是归功于各品牌/机构对深圳“单边代理”的规则和作业模式进行深入学习及研究,逐渐让下辖员工理解房产交易中的“单边代理”服务模式,也能传递给服务对象,树立我们规范的服务形象。

(鹏仔):之前消费者经常我们深圳二手房交易为什么要推行“单边代理”服务模式?您能否把大家总结的系统性观点也和我说说,我对标学习后,也可以同步消费者介绍“单边代理”服务模式了!

(芥芥)深圳二手房交易“单边代理”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是通过雇佣房地产经纪人以代理人身份,为消费者提供房产买/卖服务。借鉴“律师行业”以委托人利益至上为执业原则,深圳“单边代理”模式是通过官方指定唯一交易网签系统,由买卖双方分别与受托经纪机构签订单边委卖/委买代理合同,通过委托服务内容要求其“各为其主”,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最大限度实现维护消费者核心诉求与权益为目的,而非为赚取佣金尽快促成交易的居间撮合服务模式。

(鹏仔):有的消费者对网签《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有所顾虑,“单边代理”模式下的房���推广和居间模式下有什么不同?

芥芥):通过官方网签系统成功签署委托(委卖)合同的房源,均会生成带有委托机构名称,且唯一的房源编码;主管部门规定所有公开展示房源的渠道,均要附带房源编码,未附带有效房源编码展示的房源信息均将按“假房源”查处,以此确保非房源代理机构按照委买机构角色参与到交易中,相当于实现房源虽在一家进行委托,但全网合规经纪主体均能以“联卖”方式参与到房源的销售活动中,提升房源的销售效率。

(鹏仔):是的,新版二手房网签系统确实实现了真房源的目的。我感觉现在各互联网平台、各大机构网站发布的房源广告比之前规范很多,房源是否虚假,扫码就能验真伪,提升了深圳房源广告的真实度。

(芥芥):光有真房源是不够的,我们经纪方服务的专业度更多地能通过代理服务向消费者展示。正如你在做业务过程中遇到的跨机构不合作的问题,也是制约当前业内未能顺畅推行“单边代理”原因。因此,为解决“单边代理”服务模式下跨机构不合作纠纷,明确投诉处理规则,形成业内相互监督、自我规范的合力,经自律专业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深圳市自律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对“未通过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拒绝跨机构合作、规避新规监管违规行为”的调处,形成专门的处���机制经过深房中协持续宣传与行业自律协调,深圳主要头部企业间的跨机构合作路径已相对畅通。

(鹏仔):都是什么内容?

(芥芥):《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经纪服务指引(试行)》“十大原则”为基准,深房中协自律专业委员会要求本机构/品牌下辖人员与其他机构/品牌人员间的业���流程应协作顺畅,产生跨机构不合作纠纷的,以品牌/机构间自行协调为主,如协调未果的,即由协会秘书处对证据确凿的违规行为直接予以暂停星级处理,并记机构/品牌管理责任,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鹏仔):这个机制出台后有违规行为被处理公示吗?

(芥芥):自此机制实施后,深房中协共查实7宗违规行为,并通过协会网站“单边代理规则的处理机制及违规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鹏仔):我们应当引以为戒,相互监督,恪守自律要求规范从业。

【芥芥话你知】

小贴士:里是深房中协网站“单边代理规则的处理机制及违规公示平台”登录链接:http://www.szfzx.org/article/B4AF9FF2C9E711EDB86F20040FEAF840,由全行业共同监督落实。

另外,在此提醒广大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向委托人详细说明我市二手房网签规则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在为消费者提供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必须遵守《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经纪服务指引》十大基本原则,让消费者卖得舒心,买得放心,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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