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协会说法》:单边代理时代真的要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鹏仔):芥芥,最近一直有传言要实行“单边代理”了,你有了解吗?
(芥芥):当然,单边代理,指的是只凭一方委托人的指示行事,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而无权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收取报酬的代理行为。你想了解的话我详细给你讲讲。
(鹏仔):好的,洗耳恭听!
(芥芥):很多人会问,单边代理能在我国适用吗?其实,从法律原则上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单边代理属于民事范围,法律没有禁止单边代理行为,因此单边代理制度可以在我国实施。此外,单边代理也是一种代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代理”有关委托代理的条款(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单边代理行为均可适用。最后,单边代理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的规定(第九百一十九条—第九百三十六条),比如,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鹏仔):如果真的实施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芥芥):首先,单边代理委托书应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但由于单边代理属于房产经纪的一种,仍应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
(鹏仔):当然,毕竟“口说无凭”嘛。
(芥芥):另外,单边代理人仍属于房产经纪人,除了应按法律法规取得资质,还应遵守相关房地产经纪的法律法规。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因此单边代理人属于房产经纪人的一种,其不仅需要依据《民法典》委托合同、代理合同的相关规定,还应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行业自律性文件,在出现不良行为或者禁止行为时,接受行业自律惩戒。
(鹏仔):明白了,不管是居间还是单边代理,大家都应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
(芥芥):总结的很对,让我们共同努力,成为倍受尊重的房地产中介人!

【芥芥话你知】
单边代理,指的是只凭一方委托人的指示行事,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而无权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收取报酬的代理行为。单边代理委托书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单边代理人仍属于房产经纪人,除了应按法律法规取得资质,还应遵守相关房地产经纪的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