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客户委托卖房,哪些房子不能接?接单前的核验清单

知识问答经纪机构·经纪人视角

【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客户委托卖房,哪些房子不能接?接单前的核验清单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房中协)提示: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为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小产权房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关联服务,否则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和深房中协将给予严厉查处。

本文要点

  1.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协助或参与违建房、小产权房及旧改指标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
  2.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

常见问题

Q|客户拿着小产权房来委托出售,能接吗?

A|不能接。协会《关于切勿为小产权房买卖提供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为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小产权房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关联服务,否则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和深房中协将给予严厉查处。小产权房委托不仅不能接,「关联服务」(如代办手续、介绍买家)同样不能碰。

Q|违建房、旧改指标的委托呢?

A|同样不能接。协会《关于切勿协助违建房、小产权房交易的郑重提示》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协助或参与违建房、小产权房及旧改指标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Q|接二手房源委托前,核验产权要核到什么程度?

A|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经协会《关于切勿为产权不明晰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引述)。落到操作上至少核三样:房屋权属是否真实清晰、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委托人是否有处分权(共有权人是否同意)。

Q|卖方经纪在委托环节还有哪些职责?

在接受委托前向卖方如实解说当前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及网签规则;核实房屋产权信息、产权状况,询问是否有欠款、贷款是否已还清等。规范承接,从亮明身份、讲清流程、核实产权开始。

相关提示

投诉举报:投诉请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https://www.szfzx.org/)-“投诉举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新经纪”AI对话在线投诉。投诉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83545354-611。

规则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建房〔2016〕168号);文号:建房〔2016〕168号
  • (一)(节选):规范中介机构承接业务。中介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的内容。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关于切勿为小产权房买卖提供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为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小产权房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关联服务。否则,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和深房中协将给予严厉查处。
关于切勿协助违建房、小产权房交易的郑重提示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协助或参与违建房、小产权房及旧改指标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自律处理。
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经纪服务指引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2.在接受委托前向卖方如实解说当前深圳市二手房交易流程及网签规则。3.核实房屋产权信息、产权状况;询问是否有欠款、贷款是否已还清等。
关于切勿为产权不明晰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 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10-13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交易百科 #深房中协 #行业规范 #合同标的 #深圳 #小产权房 #产权核验 #接单红线
🔍 规则共校|欢迎您来提意见
如您发现内容存在以下情况,欢迎反馈:
① 法规名称、文号或条款引用有疑问
② 法规版本已更新或失效
③ 内容表述与实际业务场景不符
怎么反馈?
请联系协会工作人员留言,并附上:
文章标题 + 具体位置 + 问题说明
✅ 经核实后,我们将及时修正,并对有效反馈给予感谢与奖励。
条文引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原文为准。

返回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