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自媒体合规治理与风险处置机制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房地产自媒体主体合规,强化行业自律,防范网络舆情与经营风险,健全“正向激励、负面惩戒”的管理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深圳市互联网涉房营销行为界定标准及行为规范》《房地产相关从业主体信息发���管理 “六不得”》《房地产自媒体白名单管理机制》等自律规则,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机制所称“房地产自媒体”,是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以深圳市房地产为主要内容,通过短视频、直播、公众号等形式,从事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市场分析、项目推广等经营活动,并具有明显导流获客、促成交易、获取报酬诉求的市场主体。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主体��规前置。先核查机构备案、人员星级服务牌及账号实名登记情况,再对其发布内容实施规范管理。
(二)分类分级处置。对白名单账号予以引导支持,对高风险账号从严认定管控。
(三)预防为主、惩戒为辅。以巡查监测、提醒告知、整改辅助为主要手段,以认定处置,移送公示为辅。
(四)动态管理、公开透明。根据合规表现动态调整可信度等级,对整改情况、认定结果、处置措施等关键节点依规公示。
第四条 风险处置流程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本流程:
(一)违规线索主要来源于行业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监测、主管部门移送。
(二)对房地产自媒体运营主体及账号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查主体合规(机构备案、人员实名持证、账号纳入白名单)涉及违规事实,固定相关证据。
(三)对存在违规情形房地产自媒体运营主体及账号,及时告知违规事实,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下架或删除违规内容、完善主体备案、补齐执业资质、规范信息发布等。
(四)对主动配合、积极整改的房地产自媒体运营主体及账号,协会提供备案指导、白名单申报、内容规范等辅导支持,引导其合规和提升可信度评级。
(五)对无法取得联系的房地产自媒体运营主体及账号,秘书处对外公告督促整改;公告期满仍未主动联系整改的,或拒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将其移送高风险账号认定。
第五条 高风险账号认定
房地产自媒体运营主体及账号存在违规行为或投诉记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高风险账号:
(一)拒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
(二)整改后再次违规、多次违规,造成不良影响;
(三)存在被其他相关部门督办、通报或处罚的较高风险情形;
(四)其他经秘书处认定存在较高风险的情形。
第六条 高风险账号分级处置
(一)实施行业警示、约谈及风险公示;
(二)移���住建、网信等主管部门处理;
(三)移送网络平台,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四)向开发企业、渠道平台发布风险提示。
第七条 申诉与动态退出
(一)房地产自媒体运营主体及账号对高风险认定有异议的,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经秘书处复核予以处理。
(二)完成整改且符合合规要求的,可向秘书处申请退出高风险名单,经秘书处复核后予以调整。
第八条 附则
(一)本机制由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负责解释。
(二)本机制由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委员会负责监督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