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行业提醒】渠道费用管理失控的四种代价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房中协)提示:同一时期销售价格、购房折扣、代理佣金标准应与其他渠道保持一致,不得区别对待。
本文要点
1. 渠道以返佣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展业的,甲方有权暂停发放所有代理项目佣金。
2. 客户定金、购房款由甲方(开发企业)负责收取并开具收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3. 甲方有权取消、终止、暂停相关服务,已开始执行的按经甲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结算。
一、价格放水:渠道互撕,客户投诉
依据《深圳市新建商品房预售项目代理销售合同》第六条,同一时期销售价格、购房折扣、代理佣金标准应与其他渠道保持一致,不得区别对待。给个别渠道「特殊政策」的结果,是其他渠道依约追索同等条件、客户发现「同盘不同价」后投诉——短期冲量换来的,是全线价格体系崩盘。
二、返佣纵容:默许也是合谋
同一合同条款明确,渠道以返佣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展业的,甲方有权暂停发放佣金。发现渠道返佣而不制止、不停佣,开发企业就从「受害者」变成「纵容者」——项目卷入不正当竞争的评价里,受损的是项目品牌与后续渠道招商。
三、资金失管:渠道收款,项目背锅
依据同一合同条款,客户定金、购房款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开具收据,未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收取。渠道私下收款一旦出事(挪用、卷款、拖延),客户的第一追责对象永远是开发企业——因为客户是冲着项目来的。收款归口这道闸,必须寸土不让。
四、终止无据:口头解约变糊涂账
依据同一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取消、终止、暂停服务,已开始执行的按经甲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结算。终止渠道合作没有书面通知和工作量确认,「已做了多少、该付多少」就成了说不清的口水仗——终止动作一定要落在纸面。
渠道是放大器,失控也放大
渠道费用管理四句诀:价格一碗水端平;返佣见一起停一起;客户款项归口收取;合作终止书面清算。渠道管理拼的不是关系深浅,是规则执行的一致性。
相关提示
投诉举报:投诉请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https://www.szfzx.org/)—“投诉举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新经纪”AI对话在线投诉。投诉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83545354-611。
规则依据
深圳市新建商品房预售项目代理销售合同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第六条(节选):甲方承诺同一时期本项目委托乙方代理的销售价格、购房折扣、代理佣金标准与其他渠道保持一致,不得以不同条件区别对待乙方及乙方客户,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及乙方客户同等优惠条件。
第六条(节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暂停发放所有代理项目佣金的申请:(1)乙方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录,或被行业组织限制从业的;(2)在履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过程中,乙方、次受托方以及下辖经纪人员通过承诺、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内认定的「返佣」等)展业的。
第六条(节选):甲方负责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等相关款项并开具收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或其他款项。
第六条(节选):根据项目需要,甲方有权取消、终止、暂停相关服务的全部或部分项目,未开始执行的甲方不承担费用,已开始执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对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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